领事司是外交部的下属职能部门,负责领事工作,内设国外领事处、制度监督处、护照处、国内领事处、规划协调处、签证政策与事务处、综合管理处、认证处、信息技术处、领事保护中心10个部门。
领事工作侧重为中外人员往来提供便利和服务,主要工作内容包括:
一、发展中外领事关系,包括处理有关设立领事机构事宜、与外国举行领事磋商、商签双边领事条约、便利人员往来协定和签证协议等;
二、负责有关领事证件工作,包括制定有关因公护照、外国人来华签证、因公出国签证、领事公证认证等的颁发、办理及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规定,办理具体领事证件业务;
三、承担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,拟订领事保护和协助政策规定,发布领事保护和协助预警信息等;
四、处理外国驻华领事机构事务,办理和参与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有关案件的相关对外交涉;
五、承担海外侨务工作;
六、指导驻外外交领事机构和地方外事部门开展领事工作。